我校与绥化仲裁委员会举行签约仪式

发布者:韩旭洋发布时间:2023-06-15浏览次数:26

6月14日,我校与绥化仲裁委员会在尚德楼第二会议室举行签约仪式,绥化仲裁委员会委员、农业经济贸易仲裁院院长韩学平一行4人应邀出席会议,校长于长福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人文学院院长张雅秋、法学专业教研室主任佟雪出席会议,人文学院副院长陈松主持会议。

 校长于长福对韩学平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,并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、办学特色、党的建设及服务地方、产学合作成果。他指出绥化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由市政府组建、省司法厅批准登记设立的绥化地区唯一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,农业经济贸易仲裁院是全国首家农业贸易仲裁院,为我省生产、销售、仓储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全链条的仲裁法律服务保障。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,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宗旨,进一步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,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途径,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校的核心竞争力。希望双方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,建立校企合作基地和校园仲裁庭,从实践体系建设、人才定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,使学界和业界有机融合,实现优势互补,共同发展,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、为服务社会和民族振兴贡献力量。

韩学平介绍了绥化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,并对合作前景进行展望。通过观摩仲裁庭、提供实习岗位等方式,进一步提升学生就业的综合竞争力,帮助学生提高对仲裁行业的认知度和积累工作经验,为企业输送既有专业知识、又有一定实践经历的毕业生。 

于长福与韩学平为“黑龙江财经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”揭牌,人文学院院长张雅秋与绥化仲裁委员会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孙兵签订了合作共建框架协议。